第 5 章

第五章:碎

第五章:碎 插圖

紅磚。

許耿墉看著紅磚。每一塊的紋路都不一樣,有的深有的淺,有幾塊邊角缺了一小片,露出裡面灰白色的坯體。他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開始看磚的。可能很久了。可能才幾秒。

有人在說話。不是跟他說。是旁邊——幾公尺外,有個聲音在講「我有拍到,我有拍到,從頭到尾都有拍到」。那個聲音很興奮。

他的嘴巴裡有鐵的味道。

「先生,你還好嗎?」

他抬頭。是警察。兩個。其中一個蹲下來看他,另一個站在稍遠的地方跟那個男人講話——那個打他的人。白襯衫。他現在站著了,背對這邊,雙手交叉在胸前。

「你還好嗎?」警察又問了一次。

許耿墉回了什麼。他不確定自己說了什麼。可能是「好」。他嘴巴張開的時候左邊臉頰拉扯到什麼,痛了一下。

「可以站起來嗎?」

可以。

他站起來了。膝蓋有點軟,但站得住。他看到自己的手。指節是白的。他不記得自己握了多久的拳——不是攻擊的拳,是那種指甲掐進掌心裡、掐到沒有知覺的拳。

警察讓他們分開站在警車兩側。他站在左邊,那個人站在右邊。中間隔著一台白綠色的車。他可以看到那個人的影子投在地上,但沒有看他的臉。他不想看。

他的機車還停在前面。勁戰,深灰色,龍頭歪了一點。旁邊是那個人的白色 Corolla Cross,車門開著,引擎還在跑,廣播還在放——不知道在放什麼了,聽不清。

一個警察走過來說要去派出所做筆錄。

「好。」

就這樣。


中正派出所。三層樓的舊房子,外牆是米黃色的洗石子,門口兩根圓柱。他是坐警車來的。那個人開自己的車,跟在後面。

一樓值班室。高高的櫃台,後面坐著一個看起來很累的警察在寫東西。旁邊有一排藍色塑膠椅,靠牆,椅腳螺絲鬆了,坐下去會往右歪。牆上貼了通緝海報、反詐騙宣導、還有一張褪色的交通安全標語,字太小沒人會看。

天花板有吊扇。在轉。轉得很慢,慢到你會去數它的圈數。

有人倒了一杯水給他。紙杯,不是很白的那種,偏灰。水溫偏涼。他把杯子放在旁邊的椅子上,沒喝。

那個人坐在另一邊。中間隔了四張椅子。他們沒有對視。

日光燈很亮。比外面亮太多了。外面已經開始暗了——三月底的台南,六點半天就灰了。但裡面是純白色的光,沒有影子,什麼都藏不住。他低頭看自己的手,能看到每一條紋路、每一根細小的汗毛、中指側邊一個他從來沒注意過的小疤。太清楚了。他不想看到這麼清楚的東西。

對面牆上的通緝海報。四張照片,三男一女。第二個男人的臉上有一道疤,從眉尾拉到顴骨。許耿墉摸了一下自己的左臉。腫的。按下去像按一顆不太熟的芭樂,有彈性但是痛。

他不知道現在幾點。

吊扇轉了一圈。又一圈。又一圈。

他去上了一次廁所。廁所在走廊盡頭,門關不太緊,裡面有漂白水的味道。他站在洗手台前看鏡子。左臉腫了一塊,顴骨那邊,紅紫色的,邊緣有點發青。嘴角裂了一道口,血已經乾了,結成暗褐色的痂。

他看著鏡子裡的那張臉,覺得那不是他的。

不是修辭。是真的覺得。那個腫著臉、嘴角有血的人跟他沒有關係。他認識自己的臉——每天早上刷牙的時候看一次、偶爾自拍的時候看一次——那張臉沒有傷。這張有。所以這張不是他的。

他把水龍頭開到最小,用手指沾了水輕輕擦嘴角。痂軟了一點,有新的血滲出來。他把水關了。


筆錄室。三坪大的房間,一張桌子、兩張椅子、一台電腦、牆角架了一台錄影機,紅燈亮著。日光燈比外面更亮。

做筆錄的警察姓蔡,三十幾歲,平頭。許耿墉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在看這些——他注意到蔡警官左手無名指有戒痕但沒戴戒指。他用兩根手指打字。食指和中指,交替按,每按一個鍵都要看一下鍵盤再看一下螢幕。牆上的時鐘秒針跳一格就響一聲,嗒,嗒,嗒。

「你跟對方是什麼關係?」

「不認識。」

「完全不認識?之前沒見過?」

「沒有。」

嗒。嗒。嗒。兩根手指。

「經過大概描述一下。」

許耿墉描述了。他盡量講。他說他騎車,在那條路,前面在施工,車道變窄了,他從旁邊的便道切回主幹道,後面有人按喇叭——

「按喇叭之後呢?」

他回頭看了一下。然後那個人搖下車窗罵他。他回了一句。

「回了什麼?」

他不記得了。可能是「你在叫什麼」之類的。然後那個人開始逼他的車,很近,很近,他煞車讓那個人先過,然後他追上去——

他停住了。

「然後呢?」蔡警官的手指懸在鍵盤上。

「我超過去,在他前面急煞。」

他自己講出來的。聽到自己的聲音把這件事說成一個句子。我超過去,在他前面急煞。這個句子的主詞是我。

蔡警官打完字。嗒嗒嗒嗒。

「然後兩個人都下車了?」

「對。」

「誰先動手的?」

許耿墉的胃收縮了一下。不是因為問題本身,是因為他突然意識到這個問題不是在關心他。不是「你有沒有受傷」,不是「你需不需要看醫生」——是「誰先動手的」。這是一個有對錯的問題。有答案的。有一方會被寫在某個欄位裡。

「他推了我一下。我推回去。然後他打了我。」

他看著蔡警官在螢幕上打字。他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現在一個欄位裡。那個欄位的標題他沒看清楚——不,他看清楚了。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那一欄,填的是許耿墉。

「那個……」他的聲音乾了一下,「為什麼我在嫌疑人?」

「雙方都要做。」蔡警官頭沒抬,「他那邊也是嫌疑人。雙方都做。標準程序。」

標準程序。好。

嗒。嗒。嗒。

「現場那邊會調行車記錄器,」蔡警官說,手指還在按,「對方車上有裝,到時候會調來看。」

行車記錄器。

許耿墉想了三秒。那台白色 Corolla Cross 的擋風玻璃後面。他沒注意到有沒有裝行車記錄器。但如果有——它就拍到了。從頭到尾。它拍到那個人按喇叭、罵人、逼車。它也拍到許耿墉追上去、超車、急煞、下車。

每一個動作都在裡面。

「你要不要提告?」蔡警官問。

「蛤?」

「傷害罪,你可以提告。」

「喔。」他想了一下,「好,提。」

「好。」蔡警官打了幾個字。然後,「他那邊目前也要提告。」

「……他提告我?」

「對。他說你先攔他的車。毀損跟強制的部分在看。傷害的話他手也有傷,但那個要看怎麼認定。」

許耿墉沒說話。

「你們要不要和解?如果兩邊都同意的話可以——」

「不要。」

蔡警官點了一下頭,繼續打字。

嗒。嗒。嗒。

秒針走了不知道幾圈。蔡警官打完了一頁又翻到下一頁。許耿墉坐在那張椅子上,椅面是硬的塑膠,坐久了會痛。他看著那台錄影機。紅燈一直亮著。它在錄他。

他突然想到一件事:有沒有一個選項叫「我今天過得很爛然後在路上遇到一個也過得很爛的人然後我們都失控了」。提告、不提告、和解。三個選項。沒有一個是那個意思。


筆錄做完了。蔡警官讓他簽名。他簽了。字跡比平常醜,筆劃歪歪的。

蔡警官把簽完的筆錄收進資料夾,抬頭看了他一眼。「你臉上有傷,去醫院驗傷,開一張診斷書。」

「⋯⋯驗傷?」

「對。提告傷害需要驗傷單當證據。成大急診或市立醫院都可以,跟掛號櫃台說要開驗傷診斷書就好。」蔡警官把一張紙推過來,上面印著注意事項,字很小,影印歪了。「儘量今天去,傷勢越新診斷越準確。」

他把那張紙折了兩折,塞進口袋。

他走回等候區坐下來。那個人已經不在了——先做完走的。藍色塑膠椅上只剩他一個。吊扇還在轉。

他拿出手機。

通知列很長。LINE 的紅色數字跳到 27。他先看到的是蔡宸翰——他室友——傳來的訊息。三則。第一則是一個連結。第二則是「幹這是不是你」。第三則是「???」。

他點了連結。

影片。畫面是手機拍的,不太穩。標題是「台南路怒哥當街暴打機車騎士」。

他按了播放。

畫面裡有一個人站在路邊——是他。然後另一個人朝他走過去。影片從這裡才開始。拍攝的人沒有拍到前面的部分——沒有按喇叭、沒有逼車、沒有他急煞。影片裡只有:兩個人面對面站著,推來推去,然後一拳。

他看了兩次。第二次注意到影片被剪過。中間有一個跳接,把他推那個人的動作剪到最前面,看起來像他先動的。

影片下面有留言。他往下滑。

「這種人就是活該 騎車不長眼被教訓剛好」

「不是 看他那個態度 一臉就很欠揍」

「其實兩個都有問題 但機車那個比較囂張」

「打人就是不對 不管前因後果」

「台南日常」

「有沒有人知道這是哪裡 我認識那個打人的嗎」

「機車仔先挑釁的吧 影片很明顯」

兩百多則。他往下滑了三次就停了。拇指還放在螢幕上,但沒有在動。

他把手機翻過來蓋在腿上。

他打電話給陳鹿涵。

響了三聲,接了。

「欸。」他說。

「怎麼了?」她的聲音聽起來像在吃東西,或者在忙什麼。背景有電視的聲音。

「我在派出所。」

電視的聲音不見了。

「什麼?」

「在路上跟人吵架。被打了一拳。做完筆錄了。」

沈默。

他等著她說什麼。罵他也好、問他怎樣也好、說「你怎麼又這樣」也好。什麼都好。

沈默。五秒。可能八秒。

「嚴不嚴重?」

「還好。臉腫了。」

「……」

「沒事啦。」他說。「就跟你講一下。」

「好。」

「好。」

他掛了。

他不知道自己期待聽到什麼。但不是這個。不是「好」。雖然他自己也說了「好」——他每次都說好,好是最容易的字,一個音節,什麼都不用解釋。但從她嘴裡聽到的時候,那個字空空的,像一個沒裝東西的袋子。如果是他接到這種電話,他會——他不知道他會怎樣。但不會只說好。


他走出派出所。外面完全暗了。

口袋裡那張驗傷注意事項被他折了兩次,紙角已經軟了。成大急診在東邊,騎車十五分鐘。他站在門口想了幾秒。掛號、等、看診、開單。跟一個不認識的醫生說「我被人打了」。然後那個醫生會看他的臉,在診斷書上寫字。白紙黑字。臉部挫傷。

明天再去。他把紙塞回口袋。跟壞掉的熱水器一樣。跟裂掉的後照鏡一樣。他知道應該去處理,他記得,但不是現在。

門口右邊是一間便利商店,左邊是一間自助洗衣店。便利商店的燈是白的,自助洗衣店的燈偏黃,兩道光疊在人行道上變成一個不均勻的色塊。有一台洗衣機在轉,透過玻璃門可以看到衣服在滾筒裡翻來翻去。

他的機車還在事發現場。

他用手機叫了車。等了六分鐘。車來了,是一台銀色的 Yaris。他坐上後座說了地址——不是事發地點的地址,是附近的路口名。司機沒問他臉上怎麼了。可能看到了,可能沒看到,後座很暗。

到了。他下車。勁戰還在原地。龍頭還是歪的,左邊的後照鏡本來就裂了,現在也沒有更裂。那台白色的車已經不在了。

路邊的五金行關了。鐵門拉下來,上面噴了「禁止停車」四個字。紅磚上什麼都沒有。沒有血跡——也許本來就沒有那麼多血,也許被人踩過了,也許風吹乾了。什麼都沒有。

他把龍頭扶正。發動。催了一下油門。勁戰抖了一下,穩了。

他騎上路。

回家的路會經過事發的路口。他其實可以繞路。但他沒有。他不知道為什麼。可能是因為繞路這個動作本身需要一個理由,而他給不出來。直走不用理由。

路口。施工護欄還在。橘白相間的,反光條在他的車燈下亮了一下。旁邊的交通錐倒了一個,側躺在路面上,沒人扶。車道還是那麼窄。

什麼痕跡都沒有。

兩個小時前有兩個人在這裡站著,面對面,其中一個打了另一個。有人拍了影片。有人報了警。有人在網路上寫了兩百多則留言。但路面上什麼都沒留下。柏油路不記得任何事。明天早上施工的人會回來,繼續挖他們的管線,交通錐會被扶起來,護欄會往前移兩公尺。

他騎過去了。

風吹在他腫的那半邊臉上。痛。但不是很痛。是那種你知道它在、但你可以選擇不去感覺的痛。

他選擇不去感覺。